道德规范审批流程
任何来自特瓦南迦和纳科特艺术学部的教职员和学生, 法律, 心理学和社会科学(ALPSS)计划进行涉及人类参与者的研究项目将需要ALPSS人类研究伦理委员会的批准(该委员会取代了FASS的前教师委员会), 特皮林加法学院 & 心理学院, 是大学人类研究伦理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).
本网站包含有关ALPSS伦理批准流程的信息.
申请过程
研究开始前必须获得伦理批准. 鼓励申请人(和导师)开始这一过程,以便在开始他们的研究之前至少一个月提交.g. 为了在6月开始研究,需要在5月的截止日期前及时提交申请). 请每次只向一个委员会提交申请(ALPSS伦理委员会或UoW HREC)
- 下载:
职业道德申请表-样本
(请注意不再需要纸质申请-请完成在线申请) - 下载:
伦理同意书-模板
-定制适合您的研究 .
在编写 应用程序时,指南中包含的“参与者权利”列表特别有用. - 下载:
道德信息表-指南
-根据您的研究情况创建“道德信息表” - 下载:
道德规范的清单
-包括在你的申请的最后 - 提交的应用程序
您的申请将在下一次ALPSS人类研究伦理委员会会议上进行审议. 在截止申请日期后7至10个工作天内,将举行“香港专业进修计划人力资源评审委员会”会议. 您可以期望在委员会会议后3-5个工作日内收到委员会主席关于您的申请的信件. 应用可能是:
- 已批准(有或没有评论).
- 经批准的申请副本将由委员会行政官存档
- 获批准须经轻微或重大修订
- 有条件批准
- 拒绝, 附有说明申请人行动方向的意见(一般会涉及重新提交申请)